Cancellation & Refund Policy

取消·退款规定

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5日

本规定依据服务条款第18条,规定 Find to Send 服务的取消及退款标准。已签署付款同意书的申请,适用签署时的规定。

本中文版为便于理解而提供的译本。如与韩文版内容不一致,以韩文版为准。

1. 基本原则

  • 未找到物品或尚未付款的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  • 付款后,退款金额依服务进行的阶段而定。当前阶段可随时在物流查询页面的进度状态中查看。
  • 因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,无论处于哪个阶段,均全额退款。
  • 退款金额以报价中显示的美元(USD)金额为基准计算。

2. 付款前取消

  • 提交申请后收到报价前、收到报价后,或接受报价后尚未付款前,均可随时免费取消。请附上申请编号,通过电子邮件或 WhatsApp 告知我们。
  • 超过报价有效期限仍未付款的,报价自动失效。失效后如需继续办理,可申请重新报价。

3. 付款后分阶段退款标准

进行阶段显示的进度状态退款金额
A. 付款完成后~开始取件前已付款全额退还已付金额
B. 开始取件后~开始包装前取件已安排、已取件全额国际运费 + 服务费的50%(已完成的特殊取件作业附加费不予退还)
C. 开始包装后~交付承运商前包装中全额国际运费(运单开具后,承运商不予退还的金额除外)。服务费及特殊取件附加费不予退还
D. 交付承运商后已发货、配送中、清关中、已送达不予退款(第5项所述可归责于本公司的情形除外)

"开始取件"是指本公司与保管方确定物品交接时间的时点,此时进度状态将变为"取件已安排"。申请取消时所处的阶段,以本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或 WhatsApp 消息的时间为准。

服务费是分阶段提供之服务的对价,包括物品确认·与保管方联络(申请~付款)、取件(B阶段)、包装·制作报关文件·寄送(C阶段)。依韩国《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》,已开始提供的部分撤回受到限制,尚未开始提供部分的价款依上表退还。

4. 取消后物品的处理

取件完成后(进度状态为"已取件"之后)取消的,本公司保管的物品将按顾客选择的以下方式返还。返还所需费用与退款金额分开计算,由顾客承担。

  • 到本公司办公室自取(首尔江南区,需预约)
  • 快递寄送至韩国境内地址(按实际费用)
  • 退还给原保管方(保管方同意接收时)

未告知处理方式的,依服务条款第17条(保管及无人领取物品的处理)处理。

5. 可归责于本公司或无法提供服务时的退款

  • 因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或本公司自身原因无法提供服务的,无论处于哪个阶段,均全额退还已付金额。
  • 在本公司管理区间内,因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导致物品遗失·损坏的,全额退还已付金额,并依服务条款第15条赔偿物品损失。
  • 因本公司地址录入错误或包装不良等本公司过错导致物品被退回的,重新寄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;顾客不希望重新寄送的,全额退还已付金额。
  • 因目的国邮政暂停收寄、承运商停止该国运输等非本公司亦非顾客责任的原因,导致寄出前无法提供服务的,全额退还国际运费;服务费在A阶段全额退还,在B·C阶段退还50%。

6. 确认含有无法寄送的物品时

  • 物品中部分属于禁运物品的,仅取出该部分后寄送其余物品;如因此计费重量落入较低区间,依第7项退还差额。
  • 确认物品整体无法寄送的,全额退还国际运费;服务费在开始取件前确认的全额退还,在开始取件后确认的退还50%。
  • 顾客在申请·报价阶段如实告知了物品内容,且本公司仅凭该信息即可判断能否寄送的,全额退还已付金额。
  • 顾客明知属禁运物品而隐瞒的,除上述退款外,另适用服务条款第13条第5项。

7. 计费重量差额

  • 包装后计费重量超过报价的重量区间的,将在寄出前告知追加金额,经顾客同意并完成追加付款后再寄出。
  • 顾客不同意追加金额的,不予寄出,按B阶段标准(全额国际运费 + 服务费的50%)退款,物品依第4项返还。
  • 计费重量确定为低于报价的区间的,将在寄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差额。

8. 不予退款的情形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退款,重新寄送·退运等额外费用由顾客承担。

  • 因顾客提供的地址·联系方式有误导致投递失败或被退回
  • 因收件人不在、拒收或未缴纳清关费用导致被退运或销毁
  • 因顾客提供的海关申报信息与事实不符导致清关延误·被拒
  • 目的国海关等政府机关扣押或销毁物品
  • 清关延误等非因本公司原因造成的配送延误
  • 交付承运商后,因顾客自身原因要求停止配送或退回(承运商允许时可办理,费用由顾客承担)

9. 退款方式与期限

  • 退款原路退回至付款时使用的支付方式。PayPal 付款通过 PayPal 退款,韩国国内银行卡付款以取消刷卡(含部分取消)方式处理。
  • 本公司自退款金额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退款(取消付款)。实际到账时间依 PayPal 或发卡机构的处理流程而定,银行卡取消通常需要3~7个工作日。
  • 使用韩国国内银行卡(韩元)付款的,按付款时实际扣款的韩元金额乘以上述退款比例退款,不反映退款时的汇率变动。
  • 本公司退款时不另行扣除支付手续费。但如 PayPal 发生货币兑换,实际到账金额可能因 PayPal 的汇率·手续费政策而有所不同。

10. 申请取消·退款的方法

  1. 请附上申请编号,通过下方电子邮件或 WhatsApp 申请取消。
  2. 本公司将确认收到申请时所处的阶段,并告知退款金额及物品处理方式。
  3. 顾客确认后,退款金额即告确定,本公司将在第9项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退款。
电子邮箱
info@findtosend.com
WhatsApp
+82 10-7234-9291

11. 支付争议

如有退款相关疑问,在向 PayPal 或发卡机构提出异议前先联系本公司,通常可以更快解决。如有支付争议提出,本公司可能向支付服务商提交付款同意书及签名记录、进度状态记录和寄送凭证。

附则:本规定自2026年10月5日起施行。

修订记录:2026年10月5日 — 具体规定了付款后分阶段退款金额、取消后物品的处理、禁运物品·重量差额·可归责于本公司时的退款标准,以及退款方式与期限。(旧版发布日期:2026年8月14日)